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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杭州科技园

区域:杭州市-西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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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杭州科技园坐落于杭州高新开发区内黄金地段学院路50号,首期工程投资1亿元,建设包括创业楼、产品展示中心共30000平方米的科技园用房,是一座具有一流创业环境的高新技术成果科技园。
中国科学院杭州科技园由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杭州市科技局、杭州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创办成立,是中国科学院根据浙江省民营企业发达、机制灵活的特点,探索与民营企业携手合作、共建技术创新载体的有益尝试。科技园为初创型企业提供创业用房、共享设施、信息技术咨询等优质服务和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初创成本和风险,培育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企业家,为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提供平台。 
根据科技园总体发展规划,2-3年后中科院科技园将成为一个集孵化、培训中心、计术中心、成果交易和产业化为一体的高科技产业化基地,积极引进中科院的技术资源和项目,逐渐在浙江地区形成基于中科院技术资源的产业群。 
优惠政策
⒈“十五”期间杭州市每年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中安排300万元,设立杭州市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专项资金。
⒉凡列入杭州市中国科学院的战略合作项目,杭州市高新区财政给予相应的配套资助。
⒊进入科技园孵化企业,凡被认定为“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前,将孵化器自身对财政的贡献全额资助孵化器;3年内孵化器内孵化企业对财政贡献的50%作为“孵化资金”资助孵化器,其中各孵化器用于奖励在孵企业的资金每年不少于50%(孵化企业认定考核办法、孵化资金管理细则另订)。
⒋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损失准备金,每年不少于100万,专项用于高新区内担保机构(经批准设立的)为高新技术企业(含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的风险补偿。
⒌对发展前景良好的高新技术项目,可从每年的“种子资金”中申请5-20万元的无偿资助。孵化企业的科技项目可优先列入杭州市各项科技计划和享受专项资助,择优推荐列入省或国家计划。
⒍经申请并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孵化企业,从被批准之日起,按年度考核成绩给予奖励。
A类企业:按上缴所得税的100%予奖励。
B类企业:按上缴所得税的50%予奖励。
C类企业:按上缴所得税的20%予奖励。
⒎孵化企业可优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企业“毕业”后申请并被认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自认定年度起,按新办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杭政[1999]5号文件的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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